收费标准
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
广东省物价局、司法厅(粤价【2006】298号)
案件分类 | 收费标准 | 计时收费 | 其他规定 |
一、刑事案件 | 100-2500元/小时 1、超过30分钟不足1小 时按1小时,不足30分钟不收费,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折半计算。 2、按一名律师办理事 务时间确定,需要两名及以上律师的,分别计算时间并相 加后确定。 | 一、办理刑事 案件收费规定 1、担任刑事自诉案件 辩护人、代理人,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,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。 2、代理刑事案件被害 人的,按照标准酌减收费。 3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,按照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酌减收费。 4、单独代理第二审、 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。曾代理前一阶段 的,后一阶段起减半。 二、代理民事 案件收费舰定 1、单独代理二审、再 审、执行、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。曾代理前一阶段的,后 一阶段起减半。 2、代理本诉同时代理 反诉案件的,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。 3、实行风险代 理收费的,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%.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显 失公平的,按照有利丁-委托人的解释。 三、其他收费 规定 1、委托方为境外或港 、澳、台的,办理涉外或涉港、澳、台法律事务,町以由律卿事务所参照外国或 港、澳、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,与委托人协商确 定收费数额。 2、律师事务所在提供 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、仲裁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和查档费,不 属于律师服务费,由委托人另行支付。 3、律师事务所需要赴 省内其它城市或外省办案发生的斧旅费、住宿费,经双方协商和确认,按实际发 生金额南律师事务所另行收取。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荠旅费的,应当向 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,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,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 书面同意。 四、下列案件
禁止风睑代理收费 1、刑事诉讼案件、行 政诉讼案件、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。 2、婚姻、继承案件。 3、请求给予社会保险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案件。 4、请求给予赡养费、 抚养费、扶养费救济金、工伤赔偿、交通和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。 5、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。 | |
(一)侦查阶段 | 1000-8000 | ||
(二)审查起诉阶段 | 1500-10000 | ||
(三)一审阶段 | 2500-20000 | ||
二、民事案件 | |||
(一)不涉及财产 | 2500-10000 | ||
(二)涉及财产 | |||
≤1万元 | 2500 | ||
>1万元 ≤10万元 | 4-7% | ||
>10万元 ≤50万元 | 3-6% | ||
>50万元 ≤100万元 | 2.5-5% | ||
>100万元 ≤500万元 | 2-4% | ||
>500万元 ≤1000万元 | 1.5-3% | ||
>1000万元 ≤1亿元 | 0.7-2% | ||
>1亿元 | 0.5% | ||
三、行政诉讼 、行政复议、国家赔偿案件 | |||
(一)不涉及财产 | 2500-10000 | ||
(二)涉及财产 | 按民事涉及财 产案件标准执行 | ||
四、仲裁案件 | 按民事涉及财 产案件标准执行 |